浦发银行信用卡未提示全额罚息条款

网友保保_zNBmIF3S

处理中

本人在2011年5月24日通过线下网点办理尾号3912的信用卡,在线下签订申请书和领用合约时,网点工作人员未对"全额罚息、按月复利、循环利息"等加重责任条款作加粗等显著提示,工作人员也未口头说明,本人系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动承担高额息费,银行未尽《民法典》第496条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7、39条规定的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现要求退还因此产生的循环利息共计8000余元。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