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信用卡未提示全额罚息条款
网友保保_zNBmIF3S
处理中
本人在2011年5月24日通过线下网点办理尾号3912的信用卡,在线下签订申请书和领用合约时,网点工作人员未对"全额罚息、按月复利、循环利息"等加重责任条款作加粗等显著提示,工作人员也未口头说明,本人系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动承担高额息费,银行未尽《民法典》第496条及《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7、39条规定的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现要求退还因此产生的循环利息共计8000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