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机堂隐瞒爱回收货源侵害知情权
网友保保_RhPWiQg0
我于2026年6月16日14:16在拍机堂*台下单了两台手机。 型号为 OPPO findx9 16+256GB 绒光钛。当时询问客服是否为爱回收发出的产品,如果是爱回收的产品我选择退货,客服告我仓库名叫爱回收,2026年6月18日我收到了这两台手机,快递包装胶条很明显是爱回收的品牌logo发出的手机并非拍机堂自己的品牌logo,我申请退货退款,被*台拒绝,我询问客服为什么胶带是爱回收的胶带*台就给我讲是拍机堂的机器,我的核心诉求十分明确:明确告知客服自己拒绝爱回收来源的手机,专门询问货品是否为爱回收发出。 2. 客服回复“仓库名字叫爱回收的”,这句话刻意做了片面解释。爱回收不只是单纯仓库名称,爱回收本身就是回收二手手机、提供货源的主体,拍机堂是其旗下销售*台,这批手机就是爱回收回收入库的机器。 客服只强调是仓库名称,隐瞒了商品实际来源于爱回收回收货源,属于未完整履行消费者的信息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的知情权。 3. 收货后快递胶带印有大量爱回收logo,印证了货品就是爱回收仓库发出,客服事前刻意淡化货源主体,存在误导行为。 本人收到货物后,快递外包装胶带全部印有爱回收品牌标识,证实商品确实由爱回收仓库发出。经营者未全面、真实披露商品货源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十条经营者信息告知义务,侵害我的合法权益。现诉求:办理全额退货退款,由商家承担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物流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