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未发货金条拒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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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06月23日,在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小程序下单购买实物投资金条,实付金额4611元,订单全程未发货、未交割、未提取实物,商品并未交付本人。 下单当日我第一时间拨打95533客服、联系小程序线上客服申请取消未发货订单并全额退款,银行单方面以内部“贵金属一经售出不退不换”规定拒绝退款,小程序无任何取消、退款操作入口。客服对话记录可证明银行强制限制消费者退款权利,无视订单未出库、物权未转移的客观事实。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民法典》第497、563条:商家预先设置排除消费者解除未交付订单、退款权利的格式条款属于无效霸王条款;商品尚未交付,买卖合同未完全履行,消费者拥有法定解除权,有权要求原路返还全部货款。 建行扣留货款、拒不退款且拒绝协商,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消费权益,恳请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诉求内容 1. 立即撤销本人该笔4611元未发货实物金条订单; 2. 全额原路返还消费款项4611元; 3. 要求建行整改线上贵金属销售页面,清晰公示未发货订单取消、退款规则,删除“贵金属一概不退不换”无效格式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