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出行司机接单后失联致用户迟到被扣款
网友保保_NDIFDJBT
本人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早上 8:35,通过微信内置出行服务下单 T3 出行网约车,下单手机号:158****3327,上车点:马头双峰-公交站-西南侧,目的地:十洋国际城(北1门),订单为先享用后付款模式,暂未产生支付账单,无法调取订单编号。 司机接单后,地图车辆定位长时间静止,全程没有主动来电说明晚点、无法接驾。眼看上班时间来不及,我只能自行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前往公司,最终迟到,被扣考勤罚款 20 元。 事后联系*台客服维权,对方给出的唯一处理方案是补偿一张 10 元打车优惠券,本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本人*时极少使用 T3 出行,优惠券有使用限制、不能折现,根本无法弥补我实际损失的 20 元现金。*台只允许用*台券作为赔偿、拒绝现金赔付,属于单方面设置不公*赔付规则,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五百八十四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网约车*台承担承运人责任,司机接单爽约属于*台违约,应当赔偿消费者实际直接经济损失,无权强制限定仅发放*台优惠券作为补偿。监管部门可凭本人手机号、下单时间、上下车地址向企业调取完整订单记录核查。 现提出三点诉求: 不予发放该 10 元打车优惠券,直接以现金赔付本人迟到扣款 20 元; 核查涉事司机无故爽约行为,按*台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短信或*台站内信书面告知我完整处理结果。 投诉主体: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3 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