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88VIP权益变更未告知致运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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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淘宝会员88vip于5月26号自动续费。在6月4日我发现会员权益发生重大变更,从去年开通时承诺的无限次退运费变更为每月50元的退货运费,导致我损失18元运费。 在这一年时间我无数次登录淘宝网,时常收到淘宝短信电话等,都没有任何提示提醒我权益已经变更,在5月26日续费当天也没有任何明显提示,包括但不限于弹窗确认等,公示手段非常不足,期间我还和淘宝客服沟通过,客服也没有提及权益变更。 并且我在5月底之前退货时,依然享受了无限次退运费,没有提醒下我怎么知道权益发生了变更?我看了专门的规章才知道,2月份就已经变更了。为什么故意隐瞒,天天弹窗那么多广告提醒,为什么不公示这个重大变更,为什么续费时不弹窗告知让消费者确认? 以下是违反的法律条款 1. 民法典第543条,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单方面变更。 2.合同法的第577条。出现违约情况需继续承担履行合约,造成损失的采用补救或赔偿损失的方式进行补偿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8条和第9条。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任何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场景下,商家必须给予明确的提示,以及规避手段。这里他可能会用电子商务法去做一个辩解,说淘宝是公示了(电子商务法要求发生协议或者服务变更的时候需提前进行公示),但是这并不影响他违反其他的法律法规。并且他的公示手段是非常不足的。没有在你购买商品或者进入APP的时候进行显示弹窗确认,没有尽到他应尽的告知义务 4.消费者保护法的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的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免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所以就算公示,公示内容是单方面修改合约限制消费者权利这种不公*手段达成。 综上所述,淘宝88vip权益变更,并没有以明显弹窗或者短信提示,造成消费者续费后权益缩水,并产生费用。 我的诉求是赔偿我因5月26日自动续费会员,会员权益出现重大变更没有明显告知公示,导致产生运费,共计18元,金额和客服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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