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缺货违约用短期券抵扣致现金损失
网友保保_qW6q5uNf
2019年3月8日在苏宁易购下单洗碗机+*处理器套装,订单号33*******98,商家单方面告知*处理器永久断货,被迫退款。该商品实际现金成本1301.56元,*台仅退还现金974.67元,差额以500元短期易券抵扣,券返还后无提醒过期作废,造成本人现金损失326.89元。因*台缺货违约,用限时优惠券替代现金退款损害消费者权益,诉求*台补足326.89元现金损失。 1. 订单缺货是苏宁单方面违约,责任不在我; 2. 整套订单按商品原价分摊,*处理器实际现金成本1301.56元,*台仅退回现金974.67元,现金缺口326.89元; 3. *台以500元短期易券抵扣差额,但该券退款返还后无延期、无提醒,到期直接作废,等同于未补足现金差额; 4. 因商家缺货导致的退款,*台不能用有使用期限、极易失效的优惠券替代现金退款,变相造成消费者现金损失,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 法规规定:套装订单单件退货,优惠、优惠券必须按商品售价比例结算、多退少补。 *处理器只占用160余元易券,*台最多只能返还约164元等额券,无权一次性退回500元大额券来抵现金。 2. 缺货是*台单方面违约,不是我主动退货: 因商家无法履约退款,不能强制用有有效期、极易失效的优惠券替代等额现金退款。*台有义务补足对应现金,而不是扔一张短期券了事。 3. *台未提前告知风险:下单、退款时,没有提示“退回的券到期作废、无法折算现金”,属于未尽告知义务,格式条款对我无效。 券分摊比例不对 整套600易券,按价格分摊,*处理器只占用约164元额度,*台本该只返还164元对应券,结果直接返还500元大额券,这是*台系统退款拆分错误,不是你主动要500券; 2. 违约场景不能拿通用券规则压消费者 普通个人无理由退货,适用券过期作废规则;但这次是*台缺货、单方面无法履约,属于商家违约,不能套用普通退货的券失效条款。 *台有两种合规处理方式二选一: ① 直接退还*处理器对应的全部现金1301.56元,券全额留在账户继续给洗碗机使用; ② 若要返还券,必须匹配商品实际分摊的164元券,且主动延长券有效期、同步告知到期风险。 当年退款时只简单告知“退款完成”,完全没提醒返还500元大额券、以及短期到期作废的风险,未尽提示义务,这条格式规则对我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