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银行信用卡未告知宽限期致多收利息

网友保保_6183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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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为信用卡还款日,账单金额为25507.61,期中5月21日还款5507.61,还有20000忘记还了,6月9日发现还上了,*安银行6月10日才入账,*安银行说宽限日为3天,晚还一天,扣除利息426.87!期间未收到任何提醒,责任在银行。电话反馈后客服说登记申请减免,之后就发一条短信说不能减免,无任何协商回访电话,银行态度很差。*安银行收费日利率超出*规定范围。在办理业务及使用过程中,银行未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我实际年化利率,未清晰告知计息方式、复利计算规则,也未通过电话,短信,书面合同等方式充分履行风险提示和提醒义务,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根据《民法典》《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格式条款对 我不发生效力。 现正式提出诉求:申请减免/退还因未告知产生的全部息费426.87元。 请登记我的投诉,并在规定时限内给出书面/正式回 复,我会全程录音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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