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商家货不对板、霸王条款拒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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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6年6月13日在淘宝店铺订购盛昊文曲星校车款电动三轮车,商家标价18800元,因店铺无对应差价链接,分两笔实际支付16800元+3000元,合计实付19800元,所有转账、订单付款凭证完整留存。商家存在多项违规违约行为,详情如下:1、刻意误导消费、虚假宣传、货不对板,下单时我明确指定文曲星校车款车型,商家反复发送米粒E01车型视频混淆两款车辆,诱导我更换车型;双方约定整车装配90+60锂电池,但商家内部开单记录、和*台成本核对记录均自认车辆实际仅配备80+60电池,承诺配置与实物严重不符,属于虚假欺*消费者。 2、量产商品谎称定制,高额违约金条款无效 涉事三轮车整车、电池均为市面通用标准量产配件,仅简单组装,不存在专属个性化改造,不属于法律规定不予退换的定制商品。商家单方面索要总价款30%违约金无事前书面告知,且商家向物流申报车辆价值仅16000元,计算违约金却按18800元核算,双重计价标准自相矛盾,该扣款要求不具备法律效力。3、配送设置霸王条款,剥夺消费者验货法定权利 车辆送货上门时,物流人员严格执行商家规定,必须先签字完成签收,才允许卸车查验车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享有先验货后签收的权利,当场拒绝签字、拒绝卸货,整车全程保鲜膜包裹未拆封、未使用、无磕碰损耗,完整原路退回商家,并非无故拒收退货。 4. 商家举证存在造假嫌疑,单方视频不能作为判定依据,整车发货仅用保鲜膜简易包裹,无木箱密封防护,电池可随意拆卸替换,商家事后单独拍摄的电池视频无法证明发货时原车原始配置,证据效力不足,不能单独作为责任判定依据。本人维权诉求 1. 判定商家承担本次纠纷全部责任,全额退还本人实际购车款19800元;2、自愿折中让步:若*台妥善处理,我最多自愿承担2000元往返物流运费,除此之外拒绝一切违约金、高额返程运费扣款;*台承诺的900元优惠券正常发放抵扣,其余运费全部由商家自行承担;3、督促淘宝*台整改该商家强制先签收后验货、虚假宣传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公正调解处理本次订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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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19800元
投诉编号:
10179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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