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到期,中介拒不退还押金

懒画眉

已完结

我于2017年6月12日与北京道合房产经纪公司签订住房合同并入住百环家园11栋1410(明隔带阳台),该房间此前为另一租户马文强所有,因其中途工作变动,于是转租给我。马文强预先缴纳了三个月房租,也就是缴纳了5月、6月、7月的房租,中介公司以此为由,让我预先缴纳了四个月的房租以及一个月的押金。我在居住期间,按时缴纳房租,在9月10日、12月12日分别缴纳了三个月的房租。2018年3月12日,房租到期后,我向中介公司讨还多付的一个月房租以及一个月的押金,中介公司以水费未缴清为由拒绝退还,后来经协商之后,中介公司负责人售后刘经理允许我私下算清水费,扣除水费后再予以退还房租和押金,可是当我准备好一切中介公司所需要的材料,再联系售后刘经理时,对方已了无音讯。故此,我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中介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我多付的一个月房租和押金,故此提出投诉,望受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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