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个体鞋服箱包(线下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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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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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
近30天投诉问题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近30天投诉量/解决量
数据来源于消费保平台,仅代表企业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解决情况
投诉奈斯帕售后服务欠缺
举报 本人于2024年7.9日下午在福州市奈斯帕服饰店购买了三套服装,晚上回家后洗衣机清洗该衣物(无其他衣物共同清洗),洗完后晾晒发现其中一套白色裙子和白色开衫被染成了黄色。(详情见图1,图2为白色连衣裙和开衫原始图片)。本人初步怀疑是由于该店购买的另外一套牛仔裤掉色严重造成,但是商家并未告知我牛仔裤固色性差掉色严重(详情见图3),并一直推脱说牛仔裤褪色不属于质量问题。商家承认该牛仔衣物确实褪色(详情见图4)衣服掉色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因为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商家应该负责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退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受到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本人当天就联系了商家反映问题,但是没商家不予理会。特此举报。希望追究商家责任。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处理中
裤子裤脚未缝合,商家拒绝退货
我于7月1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与江汉一路交叉口东南60米处的梵束妃实体店买了一条裤子,但是裤子的裤脚没有缝。7月18日找商家,商家不同意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裤脚没有缝属于质量问题,商家应该退货的。店长电话139****9901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已完结
奢慕奢侈品郎园Park店售卖存在瑕疵包包投诉
6月24日晚上21点54分我从这个奢慕奢侈品交流中心(郎园Park店)的微信上买了这款包,当时店主并未向我表明该包存在的瑕疵,其朋友圈发布的包包状态图也并未显露该包存在瑕疵。而且我在6.24号付款前问过我要买的这款包为什么便宜,她也并没有提到是包本身的瑕疵问题。 在7.2号晚我拿到该包后不久,发现到手的包包存在明显瑕疵,7.3号我发微信跟店家及时反映情况,包括包底部的痕迹、五金拉链的磨损痕迹、包把部分的磨损痕迹和四个底座金属磨损等,主要的两处痕迹在卖家当初发布商品的图片中并没有显示,并且其在卖包前没有告知该包所有的使用痕迹,在我向其提出不接受隐瞒瑕疵交易,要求退货并退款时,店家辩称因为不是全新的包包所以有使用痕迹是正常的,就没有和我说明。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店家表示不可以退款,只能允许我将包包放在他店里寄卖。后来我去别的奢侈品二手店了解到他售卖给我的这个包不光做过护理还做过修复,该两项操作会造成包包严重贬值和成色不明,影响该包的流通率,属于包包重大瑕疵。         本人作为一名消费者,首先依法应享有知情权,涉案商家作为一名专卖二手奢侈品的店铺,理应知道二手包存在瑕疵会导致商品严重贬值,但其在与我交易的过程中,并未向我表露该包存在的所有瑕疵,在我收到包后即在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期内及时向商家主张退货退款时,该商家以我未主动询问该包整体真实情况为由,拒绝我提出的退货退款要求,其辩称因我未主动询问该包整体情况,即默认该包是二手包存在瑕疵就不需要商家自身说明瑕疵等问题。         该商家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消费者本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该商家隐瞒了商品存在的重大瑕疵,导致本人作出错误的购买决定,商家的行为应属欺诈行为,本人现要求对该商品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
处理中
pinko购买新品质量问题不退款
购买产品出现问题已寄回(同城快递) 店员收到商品后不予退款 产品问题:背面鼓包变形;底部凹痕 店员问题: 购买前说是新品,断货王,价格好,诱导客户。购买后又说质量问题不予退款因为是特价商品。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甘肃省兰州市西站步行街名实服装店购买的衣服质量问题,拒绝退款
买了两个小时的衣服,发现腋窝处有很多毛球,质量问题,尝试协调无果,店里也没有其他喜欢的物品,现在需要提出退款要求,但是商家一直不同意,给我本人造成很多时间的浪费和心情的烦躁,请12315帮助顾客讨个说法,把钱退了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处理中
衣甸商家搬迁未处理预付卡退款
我于2022年9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东白城永嘉天地的衣甸充值837元,期间消费两次,卡内剩余137元。 今年7月4日再次去到该店位置,发现店铺已经搬走了,无法消费。此时该店微信无法联系,在关门前未能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我只能投诉12315找到其联系方式,联系上后,该店负责人以“需要扣除办卡时的优惠”为由拒绝退款。 我的诉求是按实际余额退款,退全款137元。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处理中
投诉太原茂业天地PINKO售后服务欠缺
我于2024.7.14 18:33分,在店里买了一只包。店员说帮我拿只新的,刚才发现有以下问题。(1.底部有地方像缺了东西,有痕迹)(2.包后面是鼓的) 早上6点多,起来发现以后,就告诉店员了,因为要出差就说把这个同城拿过去。 刚刚快递已经取走东西了,他又说不退,是特价商品。 我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还说是新款,现在价格很合适。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服装店拒绝退款退货,态度恶劣
我在7月14日在双开线店里购买了一件黑色衬衫,上衣 店家的衣服质量有问题,我到家后发现,然后我拿去店里面退,然后店家也明确表示衣服的确有质量问题,然后商家拒绝退货退款并语言辱骂了我店家将责任完全推卸到了我一个买家的身上 而且态度极其恶劣 说只愿意换,不愿意给我退货退款 这不就是黑势力吗?强买强卖。我作为消费者权益 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而且发票也没有。
投诉问题
态度恶劣、退款纠纷
已完结
实体店购买衣服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退货
我在实体店买了两件衣服、然后我想退但是商家不给退、后面我就走了、我回家之后发现我买的两件衣服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商家在我买单的时候也没有给我小票而且也没提醒我说售出不退不换、吊牌上也没有明码标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重庆时尚馆售后服务态度恶劣
我2024年7月9日下午重庆市开州区地一国际E015-016㛡媄时尚管买了一条裙子,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到朋友哪里发现裙子有质量问题,勾丝,就去要求退换货,商家不给而且服务态度不好,说是自己规定的不给退款,而且商家在我买单的时候也没有给我小票而且也没提醒我说售出不退不换、吊牌上也没有明码标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退款等义务。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投诉奈斯帕售后服务欠缺
举报 本人于2024年7.9日下午在福州市奈斯帕服饰店购买了三套服装,晚上回家后洗衣机清洗该衣物(无其他衣物共同清洗),洗完后晾晒发现其中一套白色裙子和白色开衫被染成了黄色。(详情见图1,图2为白色连衣裙和开衫原始图片)。本人初步怀疑是由于该店购买的另外一套牛仔裤掉色严重造成,但是商家并未告知我牛仔裤固色性差掉色严重(详情见图3),并一直推脱说牛仔裤褪色不属于质量问题。商家承认该牛仔衣物确实褪色(详情见图4)衣服掉色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因为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商家应该负责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退货。《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受到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本人当天就联系了商家反映问题,但是没商家不予理会。特此举报。希望追究商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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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处理中
裤子裤脚未缝合,商家拒绝退货
我于7月1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步行街与江汉一路交叉口东南60米处的梵束妃实体店买了一条裤子,但是裤子的裤脚没有缝。7月18日找商家,商家不同意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裤脚没有缝属于质量问题,商家应该退货的。店长电话139****9901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已完结
奢慕奢侈品郎园Park店售卖存在瑕疵包包投诉
6月24日晚上21点54分我从这个奢慕奢侈品交流中心(郎园Park店)的微信上买了这款包,当时店主并未向我表明该包存在的瑕疵,其朋友圈发布的包包状态图也并未显露该包存在瑕疵。而且我在6.24号付款前问过我要买的这款包为什么便宜,她也并没有提到是包本身的瑕疵问题。 在7.2号晚我拿到该包后不久,发现到手的包包存在明显瑕疵,7.3号我发微信跟店家及时反映情况,包括包底部的痕迹、五金拉链的磨损痕迹、包把部分的磨损痕迹和四个底座金属磨损等,主要的两处痕迹在卖家当初发布商品的图片中并没有显示,并且其在卖包前没有告知该包所有的使用痕迹,在我向其提出不接受隐瞒瑕疵交易,要求退货并退款时,店家辩称因为不是全新的包包所以有使用痕迹是正常的,就没有和我说明。经过双方多次沟通,店家表示不可以退款,只能允许我将包包放在他店里寄卖。后来我去别的奢侈品二手店了解到他售卖给我的这个包不光做过护理还做过修复,该两项操作会造成包包严重贬值和成色不明,影响该包的流通率,属于包包重大瑕疵。         本人作为一名消费者,首先依法应享有知情权,涉案商家作为一名专卖二手奢侈品的店铺,理应知道二手包存在瑕疵会导致商品严重贬值,但其在与我交易的过程中,并未向我表露该包存在的所有瑕疵,在我收到包后即在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期内及时向商家主张退货退款时,该商家以我未主动询问该包整体真实情况为由,拒绝我提出的退货退款要求,其辩称因我未主动询问该包整体情况,即默认该包是二手包存在瑕疵就不需要商家自身说明瑕疵等问题。         该商家的行为已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消费者本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该商家隐瞒了商品存在的重大瑕疵,导致本人作出错误的购买决定,商家的行为应属欺诈行为,本人现要求对该商品进行退货退款处理。
投诉问题
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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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o购买新品质量问题不退款
购买产品出现问题已寄回(同城快递) 店员收到商品后不予退款 产品问题:背面鼓包变形;底部凹痕 店员问题: 购买前说是新品,断货王,价格好,诱导客户。购买后又说质量问题不予退款因为是特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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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甘肃省兰州市西站步行街名实服装店购买的衣服质量问题,拒绝退款
买了两个小时的衣服,发现腋窝处有很多毛球,质量问题,尝试协调无果,店里也没有其他喜欢的物品,现在需要提出退款要求,但是商家一直不同意,给我本人造成很多时间的浪费和心情的烦躁,请12315帮助顾客讨个说法,把钱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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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处理中
衣甸商家搬迁未处理预付卡退款
我于2022年9月1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候县东白城永嘉天地的衣甸充值837元,期间消费两次,卡内剩余137元。 今年7月4日再次去到该店位置,发现店铺已经搬走了,无法消费。此时该店微信无法联系,在关门前未能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我只能投诉12315找到其联系方式,联系上后,该店负责人以“需要扣除办卡时的优惠”为由拒绝退款。 我的诉求是按实际余额退款,退全款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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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欠缺、退款纠纷
处理中
投诉太原茂业天地PINKO售后服务欠缺
我于2024.7.14 18:33分,在店里买了一只包。店员说帮我拿只新的,刚才发现有以下问题。(1.底部有地方像缺了东西,有痕迹)(2.包后面是鼓的) 早上6点多,起来发现以后,就告诉店员了,因为要出差就说把这个同城拿过去。 刚刚快递已经取走东西了,他又说不退,是特价商品。 我买的时候没有告诉我,还说是新款,现在价格很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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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处理中
服装店拒绝退款退货,态度恶劣
我在7月14日在双开线店里购买了一件黑色衬衫,上衣 店家的衣服质量有问题,我到家后发现,然后我拿去店里面退,然后店家也明确表示衣服的确有质量问题,然后商家拒绝退货退款并语言辱骂了我店家将责任完全推卸到了我一个买家的身上 而且态度极其恶劣 说只愿意换,不愿意给我退货退款 这不就是黑势力吗?强买强卖。我作为消费者权益 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而且发票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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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恶劣、退款纠纷
已完结
实体店购买衣服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退货
我在实体店买了两件衣服、然后我想退但是商家不给退、后面我就走了、我回家之后发现我买的两件衣服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且商家在我买单的时候也没有给我小票而且也没提醒我说售出不退不换、吊牌上也没有明码标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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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欠缺、虚假宣传、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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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时尚馆售后服务态度恶劣
我2024年7月9日下午重庆市开州区地一国际E015-016㛡媄时尚管买了一条裙子,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到朋友哪里发现裙子有质量问题,勾丝,就去要求退换货,商家不给而且服务态度不好,说是自己规定的不给退款,而且商家在我买单的时候也没有给我小票而且也没提醒我说售出不退不换、吊牌上也没有明码标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退款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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