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寓酒店公寓以各种理由拒退租房押金19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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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去年12月入住该公寓,并缴纳电费水费和押金,至19年3月16日本人离开该公寓并向其索要押金及剩余水电费1900余元,本人留下银行卡号,该公寓承诺最晚30日内返还(图片中他们给的单据中有说明).本人于次月16日询问公寓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其公司有规定,财务于每月的25日会进行统一的退款划拨.25日本人再次致电,工作人员告知这一批的退款中可能是漏加了本人的姓名,并承诺月底一定能收到退款,直至月底我再次致电,对方表示当天一定会收到退款,可直到第二天查看发现并没有收到退款,再次致电发现电话已经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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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消费保协调,国寓酒店公寓已将费用退还给投诉人,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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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已经转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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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保搜索该公寓名称发现多起完全一模一样情形的事件,该公寓的各种理由完全就是故意的作为,希望能得到帮助,尽快收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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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已接通,对方又再次承诺下个工作日一定退款.等待下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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