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ofun出行的出行卡使用问题的投诉与赔偿费用问题
网友保保
已完结
本人2019年12月21日想在Gofun出行App上租车使用,在租车页面看到有关出行卡的优惠广告,所以于当日10时34分在该App上购买了一张出行卡(类型为10小时卡)。在该出行卡购买页面明确标注有效日期为购买之日起7天内有效,购买后使用页面也标注有效日期为12月21日至12月28日,并未提示周末不能使用。因此,我在当日11时左右开始使用该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出行,因为以为出行卡能够使用,所以我在当日晚21时左右才还车,使用时间为10小时,与出行卡的时间相符。但在支付时才发现出行卡不能使用,致电客服才被告知出行卡在周末不能使用且不能退款。但在该出行卡的广告、购买和使用等页面均无明显提示,误导我使用了该公司的分时汽车租赁服务,而没有选择与使用目的更相符、价格更低的日租或其他汽车租赁服务。最终费用为509.2元,加上未能使用的出行卡费用超过700元,远高于日租或其他租车服务。误导我造成了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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