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保障有问题,合同纠纷问题。

已完结

2019年12月13日,与该公司工程负责人:陈立权先生,签定装修合同,合同承诺2020年1月19日完工,由于部分工程没完成,商场未验收,所以没负尾款,经双方协商,年后从新签合同的补充协议。且待商场验收格同意付尾款。应疫情原因商场推迟开业,商场微信群有通知2020年2月10日可复工可进场装修,收尾。该工程负责人陈立权先生2020年3月23日返回深圳,未及时到现场把余下工程完成。2020年3月12日收到商场同知,2020年5月20日开业,因开业时间接近我于2020年4月12日到店铺视察,发现墙体大部份裂缝,墙体凹凸不平,水管滴水,等工程质量问题。 故电话约谈,要求陈立权先生给予准确时间修复。电话初步沟通说要7天后。第二天经朋友在约,于2020年4月14日到现场协商。经协商无法保证工程质量等原因。我方提议走司法程序,装修负责人陈立权先生态度极其恶劣,带有威胁的语句,声称有十几种方法对付我,因开业在即须要寻找其他装修公司修复调整。因对方不配合,现想合法合理解约,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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