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未经发货人及收货人允许,运输过程中将托运的猪饲料私自拆包破坏了产品内包装与标签无法再二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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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河南农科牧业有限公司销售部人员(发货方负责人)2022年4月14日委托河南巨洋方圆物流有限公司从河南新乡平原新区托运110袋猪饲料(2.2吨)发往贵阳,到付运费1250元,河南巨洋方圆物流派货车到河南农科牧业有限公司取货后于4月16日又将货物转给河南胜邦物流公司转运,2022年4月19日到达贵阳,收货方(张勇)于4月21日通过微信远程支付物流费后,委托其亲戚白生武到河南胜邦物流有限公司贵阳站点先行取货50袋,白生武在贵阳取货时物流方主动帮其装上车的行为让其诧异,到家卸货仔细检查后发现这50袋饲料中有15袋饲料被拆开后破坏了内袋(全密闭内包装)后再进行二次封包,并拍照取证反馈给我方。 剩余的60袋贵阳物流站点已转至织金县物流部,收货人张勇于4月22日到织金县物流部检查货物时发现有11袋饲料是上述情况,未取货。 承运物流未保存好产品,托运过程中,将托运产品110包饲料中有26包私自拆开外袋,并破坏内包装(全封闭内袋),弄丢产品标签(产品唯一身份标识),然后自行封包,产品有可能被污染,且没有了标签,无法再进行二次销售/使用。 收货人到贵阳胜邦物流取货时,物流方瞒着收货人将破坏过的货物装上车。收货方到家卸货后发现问题,随及联系物流,物流编出理由(图4聊天截屏)是因为将这批货送错了给了其它收货人,是被第三方破坏后再返回物流站点。 担心赔偿,就未告收货方。 我方怀疑,物流通过拆开我方饲料内包装藏匿运输一些违法违禁品。望相关部门严查! 物流方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厂方与我们区域业务经理的名誉。 产品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 市场名誉间接损失:10万元。 我方诉求:物流方按产品进货价进行买赔。赔偿6000元。 物流方不愿意,说最多给500元。 现在物流方不接电话,冷处理,我方有与物流方协商的电话录音,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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