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结果
安盛天平保险回复:保险责任异议投诉。红河州泸西县人民法院及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者赵*德与被保险人段*平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且经过总公司法务复核确认侵权责任不成立,符合拒赔。本案判决书中法院提到“段国平要求原告返还其先垫付的赵顺德丧葬费5万元的答辩意见,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在本案不做处理,可另行起诉”被保险人的5万元应当由死者家属返还,被保险人不去起诉死者家属是属于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与我司无关。综上,本案建议维持拒赔处理,以告知函形式引导客户可通过诉讼要求死者家属返还垫付的丧葬费。已上报申请同意拒赔处理,下发告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