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中交(汕头市)置地有限公司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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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3年2月26日晚20点36分在中交东海岸城市展馆转账交纳和汇湾6栋*6订金,并于20点47分左右与 中交(汕头市)置地有限公司签订 《商品房认购书》!签订认购书前对方没有按认购书上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其补充协议,《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甲方出具的《购房需知》等文件!本人有表示认购书上首付时间太仓促,销售人员表示认购书而已,可以20号之前交,并表示无须担心,基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本人没有多想就签名了!隔天本人有问销售人员,为啥没有提供这些文件给我读阅,销售人员表示从来都是签约才给看(聊天记录为证见附件)!而后,*3年3月3日在本人跟销售沟通使用率问题时,销售才提供买卖合同范本,由于合同中多数条款规避或降低出卖人风险,本人微信表示不认可交付条件,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等相关主要条款!随后销售人员微信语音告知我,合同条款无法修改! *3年3月4日下午四点多,本人前往售楼处表示要看正式购房销售合同并进行磋商签订,销售人员表示应付完首付款才给予提供正式合同签订,目前只能看草签版本,本人当面提出交涉,对其中条款表示不支持,不同意,并希望双方协商!销售人员再次表示不可能修改合同范本,本人表示签订认购书后,双方经协商无法就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可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