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大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及霸王条款欺骗消费者消费

网友保保_njcTl7fB

已完结

原告是2022年9月退伍军人于2022年10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成人高考学历报名协议并已支付学费11000元(首付3300元,分期7700元),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报考及考试提醒、学习提醒服务,报考院校及专业为: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被告承诺保录取、保毕业,实际未履行约定。2023年2月,原告多次询问被告何时入学,被告刘老师从未回复,原告起疑提出退费要求。2023年3月1日原告通过天眼查了解2022年8月份,被告因发布违法虚假教育培训广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 1 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处以罚款 10万元,原告因此于 2023年3 月1日找被告要求退款,被告以种种理由不予退款。被告直接拒绝退还原告学费,后不再回复原告任何消息,多次沟通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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