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昆明住好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侵犯知情权 诉求退还房租押金及水电押金合计1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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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22年5月12日与昆明住好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房租均已缴清,按季度付款 交了780元的房租押金及300元的水电押金。2023年5月11日房屋到期,2023年5月10日办理退房手续 ,卫生均已打扫好,并且得到其工作人员的认可,期间打电话咨询退费的具体金额,该家物业公司拒不告知,拒绝缘由是等钱退到账户上就知道了,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找其理论 ,该家公司告知要扣除60元保洁费,属于恶意扣款,因为保洁在退房之前已经打扫完毕,综上 该家公司不仅不开发票给我还不退房租押金780,及水电押金300元。恳请消协部门帮助我要回此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