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卡*钱
网友保保_94ef0762
已完结
本人于2023年6月14日在微信平台购买了一款流量卡, 商家宣传该套餐月租19.9元,包含了300g流量,本人收到卡后按照商家要求激活开通100元使用,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套餐资费与本人 下单的流量卡资费完全不符,联系商家,商家不予处理,玩文字游戏,欺*消费者,注销账号还要举着身份证录视频。为本人带来了119元的经济损失,本人认为,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 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 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为五百元。本人要求商家退还本人的话费,并依法赔偿本人500 元经济损失。若商家拒绝赔偿,本人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