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百货虚假发货,拒赔偿,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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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虚假发货,拒绝赔偿。 8.23日于京东商城的三福服饰官方旗舰店购买一条牛仔裤,商家8.24日发货,但直到8.26日仍无物流信息,遂联系包裹公司(邮政物流)询问是否真实发货,邮政告知,商家仅仅打了单号,并未实际将包裹寄出。该包裹在经过无数次投诉后,终于在8.28日实际揽收。京东平台告知商家会赔偿5元现金,但一直未给赔偿,仅仅是平台补偿了300个虚拟京豆。 按照法律规定: 1、卖家虚假发货的赔偿标准是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 虚假发货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经营者在提供商品过程中有虚假发货行为的,属于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其所承受损失; 2、增加赔偿的金额通常为消费者所购买商品价款的花费的三倍,如果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满五百元的,法律规定为五百元; 3、故赔偿标准应为商品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视为五百元。 期间虚假发货,需向商家要求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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