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思鹿国际旅行社违约虚假宣传,要求公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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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四川思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疆团肆意违约,虚假宣传,赔偿成本极低 原定9月18日宿贾登峪,18日当天才临时通知更改住宿地址,地址非合同要求区域,且条件恶劣。要求旅行社按合同履约,但都是反馈无法解决,游客被迫接受两人标间变成偏僻乡村6人公共卫生间民宿,住宿条件严重降低;9月19日宿禾木酒店(禾木无房则宿贾登峪),19日中午才告知要调整到吉木乃。连续2次临时违约,导致游玩行程大大缩短,严重增加景点与住宿地路程时间。影响旅行体验!旅行社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履约,仅退还房差,但是未就对游客旅程造成的影响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旅游期间旅游先天优势,临时通知,消费者几乎没有任何选择,不想浪费辛苦策划的旅程,且担心闹僵后被搁置在郊区,只能先配合旅行社,9月18日的住宿也是被迫入住后,第二天才先把房差收下,并没有认可其行程修改;9月19到下午才通知禾木无房,改住吉木乃,旅行社仅退房差,我方为避免更大的损失,保证后续行程顺利,同意收下房差,但仅接受房差,并不接受改住吉木乃对增大行车距离,减少禾木旅游时间所造成的影响,旅行社也并未承担违约责任。 旅行社违约除了补房差外,并没有任何惩罚,经平台介入沟通,也仅愿意赔付合同额5%的违约金,约270元/人,我方认为270元对于旅行社的违约成本实属太低,目前在各方平台已看到多人有类似经历,有理由推断已形成模式,套路普通百姓,虚假宣传可以宿禾木与喀纳斯双景区,引导报团,当天再告知换去其他酒店,赚取利润,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百姓公道,另外,根据合同,旅行社出发当天取消订单,需赔付合同额20%的违约金,现旅行社在出团期间两次违约,我方提出赔偿合同额约30%的违约金共计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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