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动力预付卡退款 被要求将已免费次数按原价结算
网友保保_e474b401
已完结
21年开始在此品牌消费,22年8月在此店支付4000元(银行刷卡优惠11.08)续费15次服务。未开票未签订协议/合同。因店内人员流动大,服务质量参差,与费用不对等,去的频率也逐渐少了。 23年9月底此店全部人员更换后我于23年10月15日提出将剩余未用的10次申请退款。23年10月27日追问下得到的回复是「已消费的5次需按原价结算后退回剩余款项,并需支付千分之六的手续费,折合1312.08」。 对此我提出异议,因消费过程中此店人员从未提及任何违约责任。我要求其提供发票,及物价局认可的定价证明,以及经本人签字并写有任何违约条款的协议,并未得到任何回复。 诉求1:商家未对加重消费者责任条款进行提示注意,因此本人主张剩余10次按2666进行退款(4000/15=266/次)手续费可承担 诉求2:有权怀疑此公司储蓄卡业务未备案,因此主张其提供已消费部分等额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