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恶意不提醒, 等过期后收取高额违约金和利息,要求全部退还
taowo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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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浦发银行信用卡 12/18 到期还款日, 12/22收到提醒立即还款,但仍然被收取违约金和高额利息. 7000 元左右的消费, 违约金和息费高达188.66. 银行的说法, 并不是 12/18-22 日期间的费用,而是从 11 月份消费开始算一个多月的费用, 没有按时还款所以本来前一个月不收的利息也要收. 浦发银行在 12/22 前没有发送任何提醒,一直到12/22 过了 3天宽限期要收费了才提醒. 属于恶意不提醒等待用户过期收费. 浦发银行只愿意退还 50 元, 我要求全部退还. 银监会有规定要有明确告知的规定,该该行没有明确告知,本人并不知道会产生高额利息,与银行客服电话(有录音)明确确认没有电话通知,也没有短信告知,属于不正当得利,希望给予退还. 浦发银行由于此类问题被投诉量大, 浦发银行也因此有了“被投诉之王”的称号, 已经被政府多次处罚, 但现在依然我行我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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