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恶意抬高报价,拒绝合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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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2023年7月29日,我在天津市宝坻区掌上明珠整装店内,签订了装修合同,交了全款的百分之65,也就是11****50元。2023年11月份开始装修。签合同时,掌上明珠明确表明可以给我们用蒙娜丽莎的瓷砖,或者选择其他品牌的主材。并在2023年11月14日签订补充协议,“主材可以自由选择品牌”,作为我们可以选择蒙娜丽莎品牌瓷砖的佐证。 但是在购买瓷砖阶段,掌上明珠却一直拖延瓷砖的购买,并不承认对于自选主材品牌一事的承诺,无视补充协议内容,多次沟通仍然不同意购买蒙娜丽莎瓷砖。 2024年1月12日,掌上明珠给出清算单,对于目前完成的工程给出清算结果。包括改水电、吊顶、电视墙基础部分给出了六万余元的价格,并且认为我是违约方,要求我支付6000元设计费。 然而按照市场价格,从已经交的11万的装修款中扣除2.5万是合理的。设计费在签合同时也说好是免费的。 合同里写明了整体装修的费用,没有标明各项工程的费用,目前6万多的费用是掌上明珠超出市场价的计算结果,我不认可。 我的诉求是一周内退还我8.5万元装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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