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包工包料工程,私自调换材料;完工后拒绝提供质保卡,不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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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实为“四川岚庭家居有限公司”下的子公司“四川幸福优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优家公司”),因当时先去的岚庭公司,其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幸福优家公司是岚庭的子公司,材料、售后都一样,但是价格更具性价比,因为“岚庭”更具知名度,故综合考虑后,选择了幸福优家公司,投诉1:委派的管家周思东私自用市面上三无产品的地漏更换装修套餐中“潜水艇”地漏(详见照片1),后被我发现还认为我小题大做,但是我认为这是一家公司的诚信问题,但考虑工程进行到一半,我仅要求公司按照原套餐内容进行更换,并更换管家,后调整为周思林;投诉2:客厅砖整体贴歪,需要把贴好的砖拗起来重新铺贴,该返工必然导致我预埋的水电管道破损,且整改的时间较长,严重耽误我后面的定制家具进场和敞放时间,我们当即联系售后处理,后公司安排当时在任的工程部主管陈攀先接待,同时双方谈妥赔偿事宜,并口头承诺:我提前把完工证明签完,装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延期完工费(即:免去不到1000元的装修尾款,实际远远大于该金额,且后期整改时间尚未计算在内),同时赔偿800元(包含请第三方检查修补破损水电管道工费及我自己垫付的部分费用)。因安装家具会导致墙面破损,管家承诺,待我安装完毕后连同本身墙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统一修补,自2022年11月,我就联系管家补漆,管家让我联系公司,后公司仍安排周思林处理墙面问题,一直未处理好,此时管家已经拒绝回话了,就又找售后投诉,售后以之前的工程部主管离职且未交代该事项为由拒绝承认双方已谈妥的赔偿事宜,于是我提交与前主管聊天记录告知公司会投诉至等渠道,直到2023年3月售后添加我了解情况并答应跟进,2023年4月,告知我需等夏天过完在处理,2023年5月底我收到800元赔款。夏天过完,我再次申请补墙,售后回复我需要询问前同事之后,就再也不回话。终于在2024年2月17日晚,接到管家周思林电话,说是替公司给我传个话“因为我未交尾款,所以无质保卡(此时我才知晓还有质保卡一说),也无法享受售后,且之前离职主管承诺的事项为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当时在任的领导与顾客的口头协议不代表公司?如果公司不认可为什么要额外支付我800元(财务可查)?诉求:按照公司正常流程给我质保卡,且对尚未完成的补漆事宜以及入住半年不到部分墙面已经开裂、掉皮等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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