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欺诈消费,合同违约,态度蛮横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郭蒙
已完结
因家中厨房漏水,1月19日,我找到东方雨虹公司施工管家刘长兴咨询是否可以维修,经实地考察确认可以维修,在考虑之前有过合作并且相信东方雨虹的品牌,并再次确认刘长兴本人仍然服务于东方雨虹公司后,决定委托东方雨虹负责本次维修施工,并与2024年1月23日双方签订了防水施工合同,合同金额7000元,施工方(乙方)为东方雨虹广州公司(广州雅建工程有限公司),管家为刘长兴。经4天维修后,第5天恢复用水后仍然存在漏水问题,并且与之前漏水问题完全一致,经过施工方(乙方)再次勘察后,告知按原施工方案无法修复漏水问题,需要更改施工方案,但同时告知新施工方案需要重新缴纳施工费用6400元,后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乙方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主要诉求: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施工过程中未完成防水维修工程所涉及的金额3000元,其中:包管拆除费用1000元,排水管改装和地面防水处理1000元,包管恢复铺贴1000元。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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