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损,索尼耳机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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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4年2月17日于拼多多购入索尼WF-1000XM5耳机,于2月22日收货并试用,试用过程中出现如下问题: 1游戏过程中连接不稳定出现断联 2通话过程中收音不清晰,对方听不清我说话 3使用过程中出现电流音 故于2月23日七天内申请无理由退货,卖家同 意。 快件于2月28日已到达卖家地址,卖家一直拖到3月3日收货检测,检测单方面说并未有以上问题,指控说买家寄回物品缺少,我尝试询问能不能补差价,卖家并未给予答复。进一步沟通后卖家拒绝给出合理方案,并无视我提出的故障问题,以已拆封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并要求我承担耳机的购买费用,这侵犯了我的权益:根据以下相关法律法律: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明确规定,“已拆封”不得作为电商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的商家最高将受到50万元的处罚。2022年3月15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下文简称为《规定》)中已明确规定,电商经营者不得再以商品已被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要求。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终于变成了法律。最高法在《规定》中强调,消 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不能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也就是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即便是拆开了各种电子产品,也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综上,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款,本人不同意引起纠纷因此投诉,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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