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驰新能源店销售虚构车辆,拒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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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家中老人在赣州市八一四大道摩托车批发市场的丽驰新能源店消费22800购买全新四轮代步车,回家后发现票据不全,没有正式发票,收据也没有盖章。合格证上内容不实,厂家,合格证编码都是虚构。并且车辆存在各种问题。1.刹车不灵,刹死还在走。2.后轮噪音太大。3.电池不续电。早上充到80%,开了30公里就不走了。4.打方向盘会卡住,发现是轮胎卡着挡泥板了。5.改装车头安装了发动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的规定是指,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时,消费者有权依照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进行退货、退款。同时,如果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退回预付款。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3月23日将车辆退回该店铺。商家拒不退款。求助12315和12345皆没有下文,石沉大海。市场上三无产品泛滥。请求严打三无产品,还市场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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