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秋橙长教育存在霸王合同和无实质课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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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投诉对象 北京金秋橙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我于2024年1月份在北京金秋橙长报了自考本科,当时机构欺骗我说是助学机构并忽悠我办理了分期付,今日我发现该公司为空壳公司,课程也毫无含金量,要求机构退费,但是机构扣了很多不合理服务费,才发现当时给我签订了霸王合同。而且该公司未开发票,超范围经营
投诉进度
平台跟进
2024-04-03 08:00:04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用户补充投诉
2024-04-02 22:41:53
补充内容
本人在北京金秋橙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汉语言专业退款,机构并不配合!①对于扣款机构在签合同时并没有告知我扣款明细。②此前机构合同也是霸王合同,【自考服务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合同须知里不能退款条款属于单方面免责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和《消费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条款无效,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③收取学费诱导消费,还诱导学员分期贷款,没有发票,偷税漏税嫌疑。④扣费不合理,并且在收费的时候没有告知消费者合同,服务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考服务协议》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和《消费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做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尽快缴纳全款学费,钱不够的话还引诱办理分期货款。消费者有约定的自由,也有依法解约的自由,经营者无权禁止。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属于经营者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法》,属于经营者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为。违反了《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属于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欺瞒消费者隐瞒退款时效。情况恶劣。
用户补充投诉
2024-04-02 19:22:52
补充内容
本人在北京金秋橙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汉语言专业退款,机构并不配合!①对于扣款机构在签合同时并没有告知我扣款明细。②此前机构合同也是霸王合同,【自考服务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合同须知里不能退款条款属于单方面免责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和《消费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条款无效,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③收取学费诱导消费,还诱导学员分期贷款,没有发票,偷税漏税嫌疑。④扣费不合理,并且在收费的时候没有告知消费者合同,服务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考服务协议》属于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和《消费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做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尽快缴纳全款学费,钱不够的话还引诱办理分期货款。消费者有约定的自由,也有依法解约的自由,经营者无权禁止。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属于经营者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法》,属于经营者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行为。违反了《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属于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欺瞒消费者隐瞒退款时效。情况恶劣。且该公司超范围经营
平台审核通过
2024-04-02 17:20:06
用户发起投诉
2024-04-02 17: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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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没,我也投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