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家事无忧(无忧保姆)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0870c285
1.2024年6月22号通过线上签约方式,与家事无忧家政业务廖华秀完成合同签约。 合同签订后第3天,我就找了跟我签订合同的那个销售廖华秀,把我的问题以及需求告诉她了,结果是过了4天,我没收到任何答复,第一次你们主动终止了服务,没有履行合同职责;一直在我连续催了2天,28/29沟通了2天后,并且联系了这个公司深圳总负责人崔杰之后,才开始提供服务。服务了2天,30号又终止了服务。第2次终止服务,不履行合同职责。签订合同1周内,连续2次主动终止服务,已经形成了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 2. 他们销售推荐过来的简历,不能让我满意,他们的销售又开始消极服务,直接不推荐简历。甚至于说我不断的提要求,导致增加你们的工作难度。没有任何服务意识。合同签订完,钱收了,不履行合同职责,反而把责任推卸给雇主。 3.签订的合同写了不退款,本身是一个霸王条款,实际结果是我签订了合同,你们不履行合同职责,不给我提供服务,没有按照签约前的约定履行。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并且通过霸王合同方式,欺诈消费者,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职责。 4.从6.22号签订合同到7.1号,始终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我花了钱,不能享受任何权益。提出了退款需求,提出退款需求后,对方又不再理会我的需求。 我的诉求,要求对方全额退款,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