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MarryU高端婚恋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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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初平台刷到MarryU广告,就注册了,红娘打电话给我声称有很不错的男士看上了我,诱导我去门店。出于信任和对MarryU最起码的企业诚信度的无知,1月17日我被红娘诱导消费了20880元,并且被诱导签订了MarryU格式合同。以下为我被诱导消费的经过:1月17号,自称成都市龙湖滨江天街店女红娘打电话约我去门店,说一个男生觉得我不错,男士年薪50万,身高形象也很不错,说这位男士想见见我、诱导我去,我到以后,在一个十多平方的小房间,却见不到这位电话里所说的男士,只有红娘开始对我进行收费前的洗脑,运用心理学话术,打感情牌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套取个人征信情况,并以了解消费观为由,询问我的收入,看支付宝芝麻信用分,花呗额度,信用卡额度等来了解我的支付能力,各种诱导我交钱,跟我谈人生,谈生活,出于对陌生人警惕,我没有交钱。 她们就说电话里那个男士被另一个交钱的女生约走了,我没交钱见不到,又拿出另一个条件很不错男生资料给我看,诱导我交钱。出于对婚姻的渴望,和对MarryyU企业诚信度的无知,他们强制诱导信用卡刷20880元。我说我回去考虑一下,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成都红娘跟我说可以花呗,借呗,白条,信用卡分期。诱导我分期20880元交给他们,这期间他们没有介绍过合同的任何条款。只是叫我提供一个手机验证码,拿过一个iPad叫我在上面签字。 三年期间,没有签合同终止确认书,期间见了四个男士,第一位男士第一次见面就有侵犯我的行为;第二位男士见面当天竟然试图说服我跟他从事保险;第三、四位男士见面后态度非常冷淡。综上所述:到门店后宣传的男生资料和购买后实际见面的男士不一致。我本着相信红娘的原则,一次又一次去面见男士,但提供服务与红娘所宣传的不一致,虚假宣传,造假,对我的身心造成了伤害。 综上所述:1、诱导消费者先付款后签合同,并且对格式条款没有予以说明和提醒,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以及《合同法》第39条中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2、合同失公平,存在霸王条款,明显免除己方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成都MarryU利用我对做人最基本的信任和对MarryU最起码的企业诚信度的无知,而对我进行极其恶劣的诱导消费和诱导签合同的行为。 诉求: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该起诱导消费事件,并要求杭州迈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全额退还20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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