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舟销售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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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概要:我方与千年舟销售方(店名:千年舟·建材家居·vatti华帝;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亿客隆建材城地板区3号)对使用材料品牌存在争议,发生重大误解,商家存在蓄意欺*行为。 我方与商家交谈过程中明确表示所有材料都需要千年舟的板材,出于对品牌的选择和信任才签订的合同,商家在对话过程以及合同中从未明确指明具体部分的材料品牌(合同也没有明确规定模糊信息最终决定权归何方),致使消费者默认所有材料品牌均为千年舟,最终收到货出现偏差,即柜体为千只鹤品牌,仅有柜门为千年舟品牌。沟通期间,商家从未以口头、文字或合同的形式明确告知我方柜体使用千只鹤或者非千年舟的具体品牌,导致消费者上当受*。 1.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门头为“千年舟·建材家居·vatti华帝”,店铺名片为“北京千年舟全屋定制”,销售人员微信名称为“千年舟全屋定制+华帝灶具英子”,所有信息直指商家为千年舟定制门店,提供千年舟定制服务。经与千年舟品牌官方沟通,其明确表示该建材市场并无定制门店,其定制服务与千年舟无关,商家从多方呈现“千年舟定制”字样,实为蓄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且商家从未明确向我方告知其门店仅售卖板材且定制服务外包,通过隐瞒有效信息蓄意误导消费者。 2.模糊合同品牌信息欺*消费者:商家在所有信息直指提供千年舟定制服务的前提下,尚未通过口头告知客户部分材料并不使用千年舟品牌,同时在买卖合同上没有明确标注产品的品牌。经与北京地区千年舟业务经理杜龙飞(189****1117)通话,其表示商家有义务在口头以及合同层面明确说明材料品牌类型。 经过商家沟通得知,其与其他客户签订合同明细时有明确标明材料品牌,证明商家具备清楚标注材料品牌的意识和习惯,而在与我方签订合同时蓄意不标注品牌,显然是企图通过模糊和隐瞒信息的方式进而更换材料欺*消费者。 3.商家提供的实际产品价格以及质量是否符合市场标准?我方按照(主次卧、餐边柜、阳台柜)柜体和柜门均为千年舟品牌与商家成交,最终成交总金额为32335.24元,衣柜餐边阳台柜24.862平方(投影),橱柜3.45延米,浴室柜1延米,实际收到货为衣柜餐边阳台柜(千年舟门板,千只鹤柜体),厨房和浴室柜,尚未收到厨房和卫生间石英岩台面,以及我方发送到其第三方加工厂的箭牌陶瓷盆、陶瓷盆套装(包含龙头)和厨房水槽。 4.商家口头宣传和合同信息与品牌方实际情况不符:欧松板说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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