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成都车游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yjChTcsA

已完结

我于 9 月 15 日通过支付宝平台,在成都车游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租赁一辆雪佛兰SGM7152LBAB,车牌号:辽 B999VG,租期 2 天。租车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并未尽到明确告知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的义务,就直接让我在最后一页《验车单》中进行了签字,因为我仅是一名在校学生,社会经验严重不足,所以就签了字。9 月 15 日下午 5 时,在大连北站发生了交通事故,出事时第一时间就告知了公司,并进行了还车。租车公司索取了我 3000 的押金,并没有给我开出押金收据,且收款方为“大连联仁汽车租赁有限公司。9 月 19 日,租车公司人员联系我,要我赔偿 5300 元,该费用为 1500 元车损+定额损的 20%+停运费,停运费为 350 元,并向我出具了维修报价单,总计 17000 元。我当即表示对金额有异议,拒绝赔偿,并让工作人重新核定报价,并让其再与我协商。9 月 25 日,该工作人员未与我协商完毕,就从我的支付宝信用押金中直接扣除 2300 元,我向支付宝确认,支付宝回复说是商家直接进行了扣款。我再次联系工作人员,让其提供赔偿的标准由 来,维修报价单上的维修件的厂商、品牌、型号等信息,截止目前,该工作人员并未回复。 我的诉求: 1. 退还线下支付的押金:3000 元,因我与“联仁租赁”公司未建立合同关系,不应以“联仁租赁”公 司名义收取任何形式押金,需进行退还。 2. 对于 5300 元高额赔偿费,我不予认可,理由如下: 1) 对于 1500 元的车损:因合同中并未进行规定,所以不应由我来赔付。 2) 对于停运费:因该车辆是非营运车辆,租车公司无权就非营运车辆向我索赔。 3) 对于超出保险理赔范围内的,若租车公司投保的是“非营运车辆”保险,不应由我完全承担超出部分,我愿意接受 1000-2000 以内的合理赔偿,但拒绝高额赔付。

消费保投诉平台自动完结
处理结果
很抱歉地通知您,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投诉并一直在积极跟进,但是由于未获得投诉品牌方的有效回复,我们不得不自动关闭该投诉。即使该投诉已经自动关闭,您仍然可以重新发布投诉,并向我们提供更多证据和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协助您解决问题。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投诉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