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磨坊食品异物投诉
网友保保_13659b72
已完结
2024年9月29日晚上8:41分我和妈妈去附近一家新开的临期超市店里买吃的,共花费50元,然后今天10月1日晚上8:33分吃到一个贴片(类似于口服液上面那种铁片,但是是一半)【也有可能是他们机器上的零件】然后我就开始打金磨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座机都无人接听最后我在地图上找到了那家店另一个分店的电话我就打电话问他们是不是同一个老板,他说是,我就给他讲述事情经过,甚至他还问我是不是我弄的还是怎么样(当时真的很无语)然后我就加他vx把异物照片发给他了,他说他去核实一下,然后给我打来电话说让我给生产商打电话,他也打,我也把话给他说清楚了,我要1000元赔偿,因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主要规定了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时的赔偿权利。当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照一千元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