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未及时通知政策变更导致退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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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10月25日与广州毅德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申请香港优才服务的合同,缴纳了部分合同款2万元。11月1日因政策变更原因,按照现有条件已无法申请获批,但毅德一直未告知。11月11日,我从其他渠道知道新政规定主动询问方才告知无法申请,在此期间我一直在积极准备资料,毅德方并没有为我们办理任何申请工作。11日后和毅德方多次沟通退款,均未获得全额退款的答复。我认为从签订合同到主张退款期间,毅德方并未因我方申请事项产生任何工作量,更不存在所谓的成本。且毅德方工作人员也曾承诺若拿不到档案号会全额退款。因此主张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