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六福吉祥珠宝:隐瞒克重诱导消费且拒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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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瞒克重、诱导消费。1月8日于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金六福吉祥珠宝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共2789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要求称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的收据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12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购买过程中明确要求开具发票,售货员也答应。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当天,当面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合法合理。售货员承认克重和发票的事情拒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