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梦轩住房租赁:提前收租并强制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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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该公司在成都双流区保水逸苑B区4幢1单元1404【A1】租房。承租方为周静,代理人为成都忆梦轩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业务员为高永瑃。租房形式为押一付三,月租金为1160元,物管费150元一月。我分别于7月26日交一个季度的租金和物管费,并交了一个月押金1160元;于10月交了第二季度租金和物管费。 投诉事项如下: (1)中介恶意要求【提前15天】交下一季度的租金和房管费,然后暗设条款,要求按照交租金时间退租。因此,我实际缴纳6个月的月租和物管费,理论上应该在1月26到期,但中介及管理公司勒令我1月11号必须搬离房子。通过这种方式,坑我半个月房租和物管费,合计655元(1160/2+150/2)。 (2)中介承诺退房时可代为转租。现在房管和之前业务员相互甩锅推诿,且不退还一个月的押金。合计1160元。 因此,该公司合计坑本人押金、半个月房租及物管费,合计1815元。本人提起投诉,要求该公司退还18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