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汀·中国汉堡疑似引发急性肠胃炎,索赔医疗及交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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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5年1月11日14点24分购买了 塔斯汀·中国汉堡(春风店)的“【天赐福堡送周边】香辣鸡腿中国汉堡+自选小食+自选饮品”套餐,食用后,当晚出现了腹泻的症状。2025年1月12日6点左右腹痛难耐,8点左右打了救护车送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就诊,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救护车费用350元,医疗费用2254.79元,商家拒不承认是食品问题,要求出示“医生证明是由于吃了他家汉堡导致”的食物鉴定。要求赔偿全部医疗费和交通费,赔偿误工费,以及按《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照一千元计算)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