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塔斯汀购买食品吃到塑料导致身体不适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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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8月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51号8-68网点外7 塔斯汀线下门店购买了塔斯汀店铺的食品,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在食物中吃到塑料,导致我腹泻发烧,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并且一直以来未对我进行任何赔偿,我的诉求是该商家赔偿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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