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京东店价保争议:降价后未获差价补偿
网友保保_P2ADjPzE
我于2025年1月1号在京东商城购买美的冰箱,当时的订单价格展示是5476元,用上券以及补贴之后花费4277.09元,该订单号是30****047030,然后在1月6号发现价格下降,咨询京东客服告知下新单付款让他们进行比价,以此尝试申请价保,因此下了新单30****065196,价格展示4929元,用上国补和券,只需3679元可以完成,故要求退货差价已支付的差价4277-3679=598元。两个订单均已经截图。 京东有价保服务,咨询客服之后被拒绝退差价“告知此活动是当地政府推出的国家补贴活动,如商品因本次活动产生的差价,不支持价格保护” 然而30天价保服务在系统展示还是在保障当中,如果一个价保还是在保障中的服务,仅仅6天就降价应该是符合价保,而不是说这是特定国补商品不予价保,退一步说,哪怕不用上国补,1月1号京东该冰箱售价为5476,1月6号京东售价为4929,在未用各种国家补贴或者券的基础上就是很明显的降价。 如果一个订单在价格保障期间却无法获得保价,哪怕明眼人一眼可以看出是降价了,那么该项服务就是一种欺瞒消费者的表现。 京东平台显示《30天价保规则》中第五条“不支持价保的场景”中第十八条明确说明“申请价格保护时,商品因消费券、政府补贴产生的降价,不支持价格保护”。而消费者购买商品在京东平台的降价为官方旗舰店促销活动波动导致,并非“政府补贴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京东的《价格保护规则》并未清晰载明此种情形是否符合保价规则,因此,京东以比价订单参与国补拒绝消费者价保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应当按照原告提供的比价订单为原告办理保价退款。 按照比价单,我应该获得赔偿4277.09-3679.08=598.01,按照京东售价的变化,我也应该获得赔偿5476-4929=5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