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佰家大药房调货错误及店长恶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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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型号调货错误责任 投诉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康佰家大药房(麦田旁边)因自身操作失误将试纸型号写错,导致从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长达三个月的调货延误,严重影响了我家人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国消费者*要求,商户因提供过期或错误型号产品需承担退款责任。商家应为其疏忽导致的延误提供补偿。 ②强迫购买套装的争议 店长以“厂家停产”为由要求我购买包含血糖仪的套装(多支付80元),但最终发现是型号错误导致调货失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试纸是持续消耗品,商家有义务保障配套试纸的供应,而非强制消费者重复购买血糖仪。若试纸确实停产,商家应全额退款。 ③推卸责任的态度问题 店长声称“是厂家问题,与药房无关”,而且态度异常嚣张,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商户作为销售方需对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包括试纸匹配性、有效期及供应保障。罗氏血糖仪试纸需与仪器型号严格匹配,且需保证持续供应。药店未履行告知试纸可能停产的风险,也未及时解决调货问题,存在明显过失。 2、投诉福州台江区江滨中大道康佰家大药房(麦田旁边)店长服务态度与责任推诿 店长在事件处理中态度恶劣,多次质疑我的购买动机(如“质问是否店员推荐还是自行购买,如果是自行购买就要自己负责,如果是店员推荐的,她会培训店员不要胡乱推荐!还表示罗氏血糖仪质量差,用不了多久就会坏,要求我买店里剩下的两盒套装”),并试图将责任归咎于厂家,甚至以“未吃晚饭”为由敷衍、推诿。其他顾客反馈该店长一贯态度差,且店员对其“敢怒不敢言”,表明企业管理存在漏洞。 3、对企业选拔与管理机制质疑,对该人员是否胜任店长的能力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