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沃文化传媒未按合同履约导致退款及赔偿纠纷的投诉

🌳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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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份委托江西优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代我写文章三篇,按要求2024年11月30日前录用,2025年4月前见刊,按照合同要求“若未录用见刊,全额退款;该公司未按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本次期刊服务咨询服务,须退还已支付的费用。”。到12月,我一直与该公司编辑沟通,该公司编辑多次未接电话,一直推脱论文在发表中。2025年2月份,再与该公司编辑沟通,其回复一篇文章将于3月录用,一篇需要换期刊。按照该编辑提供进度,严重影响我的使用需求。且在签订合同时,我按照合同要求缴纳50%的定金,共计13500元。一方面该公司未按照合同履约,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另外公司该行为涉嫌诈*。特此在本平台投诉。我的诉求,该公司足额退还定金13500元,并按照定金金额赔偿我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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