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舞房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胡杨舞蹈)未按约定退费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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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四川舞房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也是:胡杨舞蹈四川总部) 公司法人代表:李昌勇 投诉经过: 2020年签订跳舞合同一年,费用6300元。 少了3次私教后余额5700元全部由本人转成小课了。 跳舞1个多月后因怀孕生娃就没去了,中途联系也一直说即使换地址,后续可以去继续跳舞。 因带娃没时间去,最后不了了之。 地址换到了离原来8公里路程的舞蹈室,当时微信通知了下换地址,但是也没有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是否退费事宜。即使没时间去当面交接,钱也没有退。 投诉诉求: 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和微信约定两方面酌情考虑, 现要求退舞蹈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