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天猫ubras官方旗舰店销售内衣含不明尖锐物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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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情经过 2025年1月20日我在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的ubras官方旗舰店(彼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注册号91110116MA005B3L58)购买到一款价值 154.79元“红山茶款内衣”。期间买回来只是偶尔穿两次,2025.3.15日穿着出门拜访客户,一直觉得左边内衣里面有东西一直在扎皮肤于是去厕所简单收拾了下,未发现有异物,但仍然有扎感,直到事情结束回到家中脱下来仔细查看发现里面有一个不明物体的尖锐东西一直在扎皮肤,导致有一处破口和多处泛红。于是立即拍照片发给卖家,与卖家协商退款。卖家一开始只同意退货退款,我不同意,除了退货退款外需要求赔偿;后来淘宝平台介入处理也没得到退款。截止2024.11.16日已经跟卖家进行多轮沟通,卖家敷衍不作为;态度让人极其气愤。最后卖家同意我提供销毁视频给我退货款,额外在补偿15元 ,但是根据《消費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我要求退一赔三,最 后双方协商不成。 二、赔付诉求 根据《消費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費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基于ubras官方旗舰店的内衣里面有不明尖锐物品的事实,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的“第1小条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第7小条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该行为属于欺诈的不法行为。 根据《消費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費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我的1.主张悦彼(北京)有限公司退还我购买内衣本金154.79元;2.主张赔付我购买内衣价款的三倍,即154.79X3=464.37元;总计619.16元。 请贵局、部门、协会、平台切实关注消费者民生维权问题,协助解决该侵权纠纷;并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商品质量监管不到位,售后服务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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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天猫ubras官方旗舰店 天猫ubras官方旗舰店客服售后投诉维权中心
投诉诉求:
涉诉金额:
619元
投诉编号:
9850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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