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里(肇庆)教育诱导分期付款且未尽告知义务
网友保保_Ib1ps6qM
已完结
我于24年12月6号在该机构报名,在其工作人员的诱导下签订分期付款的协议,后我当日想取消分期被其工作人员洗脑引诱接着上课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贷款公司。一月后想取消分期被告知只能在签订七个自然日内取消,“只能在7个自然日内全额退款”该机构并未提前告知我。机构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该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前几日我再次提出取消分期其工作人员称与我签订的协议中只有特殊情况(身体疾病,家庭变故等)可以退学退费,隔日我将生病严重医生建议住院告知该机构,该机构告知我他们只负责提供课程,退费要找其机构为由拒绝我的诉求。后查询到该机构只有教育咨询服务没有教育培训资质,是为虚假宣传,我的诉求是取消分期并退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