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众优车贷款合同存在误导性销售及隐藏费用
网友保保_VRYLNnp8
在2025年3月17日在江苏苏州姑苏区金城汽贸贷款购买二手车,车价总额55000元,首付6000,剩余49000元进行贷款未告知年利率以为是贷款人员所告知6-7里,在事先未告知情况下办完贷款后告知需要收取3000元GPS费用为隐藏收费,以为是普通贷款结果是结果是以租代购,办理贷款时候贷款人员告知利率为6-7里,办理贷款后咨询贷款业务员问利率是否为6-7里业务员告知可能是月利率并告知年利率为17.99,在计算后得出实际年利率为35.84月利率为1分2,贷款49000元分48期进行还款,每期需要还款1611.13元,总还款额为77334.24元减去本金为77334.24-57680=19654.24元,业务员给我贷款57680元其中8680为利息提前收取业务员明确表示就是要赚这些钱,且算进贷款总额,实际需要贷款金额为49000元,业务员告知年利率为17.99实际以等额本息计算年利率为35.84,业务员还误导我以49000进行计算利息,业务员告知每月需要还款利息为500多,剩余为本金,提前还款违约金为剩余未还款本金的6%,宣称低利率(6-7厘)诱导签约,但实际利率翻倍(1分2),属于典型的 误导性销售,可能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欺诈行为。事先未告知GPS费用构成隐藏消费,合同中未显示利率未明确标注实际利率或隐藏费用,涉嫌违反《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业务员告知如果还完后需要解压大本可以找黄牛,存在诱导嫌疑,后咨询贷款人员贷款人员以我12期提前还为理由一直搪塞也就赚去利息,3月17号办理贷款业务员以需要提交归档等理由拖延未履行贷款合同需要双方各一份侵犯知情权,在我多次要求提供时候在4月2号向我提供电子合同合同中标注金额与实际贷款金额不符贷款49000元实际为57680元其中车杂费车款b都未有解释,车款b为隐藏消费680元为车辆鉴定费,后续咨询利率计算方式贷款业务员总以我要提前还款为借口,并以之前算过为理由不给我进行再次计算,其中贷款人员以误导,合同与实际贷款金额不符利率与所描述存在差异,拒绝帮忙再次计算诱导找寻黄牛进行解压,侵犯我个*益诉求撤销贷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