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融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退款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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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4年9约,通过在小红书平台看到深圳市融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宣传广告,该机构称其公司有渠道可以包下包出任何专业学历证书,其还承诺如果做不到或没办理成功全额退款,于是在该机构虚假宣传的广告下本人加了该机构的人员在微信上咨询了硕士文凭,该机构承诺可以帮我办理成功,核实,公司业务员许飞扬接待,期间并没有看到他口中提到的主管马启儒,于是我在该机构虚假承诺的诱导下签订了服务合同,微信支付了100元订金,而后该机构许飞扬一直微信联系向我提供了深圳市融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对公账户,于是在咨询朱老师的承诺下本人向该机构对公账户转入200定金,后续转入19800元预付款,该机构并没有给本人开具任何税务局正规发票,该机构假装提供三个老师群服务,后面与2024年12月20日沟通群老师,咨询硕士文凭的事宜,该机构的咨询朱老师她们的服务老师全部更换,联系不上任何人,于是本人上网搜索该机构,发现铺天盖地全是虚假宣传或欺诈投诉等信息,经过查询发现其机构只是一家教育咨询公司,不能经营培训服务类业务也没有办学许可证,完全是违规招生,超范围经营以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虚构事实等手段博取他人信任,诱导本人作出错误判断给其公司付款20000元整,其行为已经构成诈*罪,现在更是联系不到人,合同提供的手机及微信早已没了踪影,无奈本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官方工作人员以消费者权益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予以协商处理并给我本人退款,有给本人开具任何税务局正规发票,该机构假装提供三个老师群服务,联系不上任何人,于是本人上网搜索该机构,发现铺天盖地全是虚假宣传或欺诈投诉等信息,经过查询发现其机构只是一家教育咨询公司,现在更是联系不到人,合同提供的手机及微信早已没了踪影,无奈本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官方工作人员以消费者权益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予以协商处理并给我本人退款20000元因公司未履行合同,利用假合同手段属于恶意虚假宣传、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且该机构未开发票涉嫌偷税漏税、并有虚假宣传欺诈嫌疑等行为,并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索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