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火腿肠发现异物致口腔受伤且商家非法获取私人信息
网友保保_RbuwWw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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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3月3日在拼多多电商平台于启航方便食品食品专营店购买了双汇辣吗?辣50g20支藤椒风味火腿肠,于3月11日在肠体内吃出了尖锐的异物对我的口腔造成了伤害,在与商家协商调节的过程中,商家未经本人允许在本人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经过电商平台这一非法途径获取我的私人地址并要求见面,我拒绝见面后商家不再回复信息。商家的产品和行为危害且侵犯到了我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赔偿金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算。我要求退还购买的全额金额,并支付1000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