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贝莱德教育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要求退款及解除合约
网友保保_PDD74OdC
已完结
本人于号加了四川贝莱德教育机构成员的微信,跟我说了他们公司地点在成都市青羊区浣花南路250号一层,还给我拍了他们公司上班视频,加上并没有说要交钱,喊我晚上去听课,听完课说交一百块钱送一个数位板,并说一百有压力给我申请一个9.9的绿色通道,说今天报名免费,后续可以先学后付,我就这样上当受*了签了合同十二期分期,说先带我学习和画稿每个月都有收入,还给我发他们各种学员挣钱了的截图,但是他们教的太简单了,网上都有资料,所以我于4月28号向他们提出了退学,他们通过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承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发布虚假广告欺*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主应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对虚假宣传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我要求行政机关对此立案进行查处,要我交钱我只签了合同,收据发票什么都没有,完完全全就是个套路,我希望过解决上述问题,恢复我原本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障我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到侵害,同时也希望能够以此为契机,规范相关领域的管理和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在未来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