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雪的茶现金券过期未提醒,要求补偿30元券
网友保保_rc4CtG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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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平安银行信用卡“百变好礼月月享活动”中用两张券兑换了一张30元无门槛的奈雪的现金券,并到奈雪的茶小程序中兑换完成,首先兑换信息中的链接并无有效期提示,只强调了兑换有效期,其次奈雪的茶小程序中券的详情页显示30天但并无提前通知记录,直到我突然想到,打开历史记录才发现券已经失效了, 所以第三方和奈雪已结算,应当奈雪给予延期,继续使用,或者给予补偿。 奈雪现金券在有效期最后一天完全不提醒客户这天是最后一天要过期了,没达通知义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显然奈雪的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我现在要求奈雪的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无门槛现金券设置有效期一事进行解释,并补发我过期的30元现金券。以上我投诉后,商家立马推给第三方平台,问题是你们都收到了第三方渠道的钱了,凭什么还推脱给第三方渠道?请你们自己解决